(轉載:
http://eulertruthbible.wordpress.com/2008/03/01/%e9%98%bf%e5%ac%8c%e8%a3%b8%e7%85%a7%e9%96%80%e7%9a%84%e5%85%ac%e8%a1%86%e5%88%a9%e7%9b%8a%e8%be%af%e8%a7%a3/)
(WARNING: THIS links below contain MATERIAL WHICH MAY OFFEND AND MAY NOT BE DISTRIBUTED, CIRCULATED, SOLD, HIRED, GIVEN, LENT, SHOWN, PLAYED OR PROJECTED TO A PERSON UNDER THE AGE OF 18 YEARS 警告: 以下連結內容可能令人反感; 不可將本物品派發、傳閱、出售、出租、交給或出借予年齡未滿18歲的人士或將本物品向該等人士出示、播放或放映。)
為什麼我要提供到阿嬌裸照門的下載連結,與公衆利益的關係如何?
在阿嬌裸照門的公衆利益一文中,我曾提及奇拿的目的在於揭穿鍾恩桐利用壹周刊偷拍一事來間接打擊泛民主派的生存空間:因為97年以前,傳媒(尤其是幾份大報)已成為香港第二把交椅,因此任何針對傳媒的行動都可以被視為帶有政治意圖的行為;俗一點說是爭權奪利。否則香港政府為什麼不肯處理衆多對囂張的東方報業集團的投訴呢?
奇拿用陳冠希和阿嬌的性交相片來表明鍾恩桐本身雖然是純情玉女的形象,但實則上是個偽君子;而更利用陳冠希和其他女星的性交照,來證明陳先生是個大玩家,用泛道德主義的角度來解讀,他不忠於自己的愛情,雖阿嬌應屬自願,卻不是陳冠希的意中人。因此,他們倆只是為性交而性交,不是阿嬌以女朋友身份來和他性交,不算是愛情,亦不是受騙。鍾欣桐的人格因此一目了然,她既不可以用泛道德主義來為自己分辯,亦不可以用自由派的愛情宗教來分辯。
她投訴壹周刊偷拍,既不是為愛情,亦不是為了道德,只可以說是有一個明顯的政治圖謀!再考慮97年以後香港的政治環境,中共及特區政府一直以來對泛民主派的打壓,東方報業集團不停的醜化泛民主派:一是沒有新聞,有新聞一定是壞消息;而阿嬌亦曾經為政府拍「熱愛基本法」及一系列愛國洗腦廣告,收受了政府不少的利益(廣告費用)。實質上,如果說她和特區政府不是合作伙伴,是荒謬絕倫。
在阿嬌裸照門的公衆利益一文中,我曾提及奇拿的目的在於揭穿鍾恩桐利用壹周刊偷拍一事來間接打擊泛民主派的生存空間:因為97年以前,傳媒(尤其是幾份大報)已成為香港第二把交椅,因此任何針對傳媒的行動都可以被視為帶有政治意圖的行為;俗一點說是爭權奪利。否則香港政府為什麼不肯處理衆多對囂張的東方報業集團的投訴呢?
奇拿用陳冠希和阿嬌的性交相片來表明鍾恩桐本身雖然是純情玉女的形象,但實則上是個偽君子;而更利用陳冠希和其他女星的性交照,來證明陳先生是個大玩家,用泛道德主義的角度來解讀,他不忠於自己的愛情,雖阿嬌應屬自願,卻不是陳冠希的意中人。因此,他們倆只是為性交而性交,不是阿嬌以女朋友身份來和他性交,不算是愛情,亦不是受騙。鍾欣桐的人格因此一目了然,她既不可以用泛道德主義來為自己分辯,亦不可以用自由派的愛情宗教來分辯。
她投訴壹周刊偷拍,既不是為愛情,亦不是為了道德,只可以說是有一個明顯的政治圖謀!再考慮97年以後香港的政治環境,中共及特區政府一直以來對泛民主派的打壓,東方報業集團不停的醜化泛民主派:一是沒有新聞,有新聞一定是壞消息;而阿嬌亦曾經為政府拍「熱愛基本法」及一系列愛國洗腦廣告,收受了政府不少的利益(廣告費用)。實質上,如果說她和特區政府不是合作伙伴,是荒謬絕倫。
她會不會主動去做一些事,取悅特區政府,來交換將來更大的經濟利益?例如在北京2008年奧運會做香港的代言人,又或者是拍該會的一系列廣告呢?又或者為香港政府的新政策宣傳?不理她的行為最後有沒有實際得益,但在香港的「娛樂–經濟–政治」寡頭壟斷的情況下,不公開親玫府是很難獲得更多政府廣告合約的,這是常理。
有動機,有過程,有實際效果:壹周刊被罷買及其公信力受損,換句話說,唯一的親泛民主派的報紙影響力下降,而泛民主派一向以來以「堅持平反六四,爭取普 選」的道德高地在心理學上因「支持者的醜聞」而受損,這些以泛道德主義自居的泛民主派支持者,以常理來論,會不會因此而減低投票意欲?
以上每一點,都不是信口開河,更不是時時見於各大報的後現代的「被人指責不是就是你不對」或無法核實的傳言,可以列舉數字及以社會科學研究來證明其真偽, 在邏緝上站得住腳。
有動機,有過程,有實際效果:壹周刊被罷買及其公信力受損,換句話說,唯一的親泛民主派的報紙影響力下降,而泛民主派一向以來以「堅持平反六四,爭取普 選」的道德高地在心理學上因「支持者的醜聞」而受損,這些以泛道德主義自居的泛民主派支持者,以常理來論,會不會因此而減低投票意欲?
以上每一點,都不是信口開河,更不是時時見於各大報的後現代的「被人指責不是就是你不對」或無法核實的傳言,可以列舉數字及以社會科學研究來證明其真偽, 在邏緝上站得住腳。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