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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17日 星期三

有沒有人打算投訴ICAC中聯辦干預選舉?

各位,

最近頭腦不是太清醒,已有兩、三天沒有看報紙。
這不是選舉結果不結果的問題,這是原則的問題, 一國兩制,中國共產黨明顯不是屬於香港的,而基本法中亦有指本地政治組織不可以和外國有政治聯繫(包括台灣,但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份嗎?),何以中共自己 可以豁免於外?綜觀世界各地的法例,一律是明令禁示有外國經濟、政治勢力介入的,只要有嫌疑選舉就失效。為什麼香港可以忍受中共三番四次插手操縱香港的選 舉?是不是香港人天生賤格,喜歡民意被歪曲,喜歡被強姦?抑或是97年以後香港全面中共化,原則不原則不是問題?這是哪門兒的法治?
有趣/可憎的事,明報社論大 字標題反對,為什麼它不可以像上次陳冠希一案中主動投訴ICAC,查明事實真相,盡一盡知識份子的責任?抑或是如97年以來不 少知識份子一樣,只罵泛民主派不爭氣,自己卻一點行動都沒有?哪是門兒的知識份子?更可恨的是,此事在蘋果日報已是公開的秘密,明報亦是傳媒,它可不可能 今日才知道?如此的知識份子,如此的公民良心?

此致
一香港人

2008年7月6日 星期日

香港社會的深層問題

香港社會素來以英國為藍本,政府的權威建立在香港人信任及接受英國的制度上。但是,因為彭定康在97年前鑽基本法空子,擴闊了功能組別選民的定義,因為他 看準了香港人的心理弱點,一但享受了民主的甜頭後,一但被充權後;再從他/她手中從回已擴的權利會令被奪回權利的人很痛苦。所以中共是可以成立臨時立法 會,但其認受性就遠不如「回歸」前的立法會(被謔稱為「臨時垃圾會」),而且其成立過程在法理邏緝上留了一個大洞,而後來的居港權事件,香港政府為達把中 共國人拒諸門外的目的,不惜破壞法治,繳請人大用釋法的方式去竄改法例。結果,1997年7月1日第一日,香港人習以為常的兩條統治的合理性支柱:司法、 立法立刻出了裂痕,香港特區政府給香港人的第一印象是不守法紀,於是香港人便用法律為武器去挑戰它的權威。後來中共食髓知味,以為香港人懦弱,二次再度因 政治需要修改基本法,支持香港特區政府合法性之支持:司法再度受損,它的權威不斷被削弱,只能以民綷主義治港,直至一天它崩漬為止。

2008年6月30日 星期一

語理分析在香港

因為香港是個以普通法管理的城市,而法律主要的作用是防止市民做違法的事,而不是規定市民在什麼時侯該做什麼事。因此,要在香港生存,一定要熟悉法例的字 面解釋和定義,所以一般人傾向用「咬文嚼字」的方式來分析法律問題,習慣性地把這個分析方式來其他非法律問題,如社會時事等。因此李天命教授的語理分析在 香港在衆多哲學中是最受歡的一門。

2008年5月30日 星期五

香港政府真的「依法而治」?

香港政府是如何「依法而治」呢?從最近的副局長持有外國護照風波到陳冠希事件到民間電台,足 可見香港政府是立法而治,利用它在政治上的優勢,即泛民主派無法通過任何議案成為法例,甚至在功能組別團結一致下無法否決任何政府提出的重大政策草案,基 本上是可以想立什麼法就立什麼法,因此香港政府很容易令到任何自己想做的事是合法,唯一可以阻擋的終審法院,然而港府還有最後殺着:要求人大釋法。

表面上副局長持有外國護照風波中香港政府沒有違反法例,它當然不會犯法,因為副局長以至部長制都是基本法本身所沒有的,沒有法例自然不可能違反;立 法者本身是政府,它當然不會違法,因為法例是它自己想出來的!這件事拆穿了所謂三權分立、互相制衡、互相監察的神話,本來理論上可以做監察的立法會,因為 選舉制度的設計用意在令泛民主派即使在選舉中大勝都不可以在立法會過半,而基本法要求通過、否決議案又一定要過半下,監察作用形同虛設。結果是香港政府喜 歡做什麼便做什麼,香港骨子裏只是一個開明的專制政府,民主監察亦只是一場戲。這場戲的作用,是讓市民以為自己當家作主,實則上仍然是獨裁統治,唯有輿論 可以勉強發揮到一點門面作用!

話說回來,如果香港政府行的普通法精神,法例中沒有寫的,市民及政府都可以隨便做;則為什麼政府的網開一面精神不會對古惑天皇、獨立媒體的不雅超連 結、上載陳冠希的不雅照後來無罪釋放的被告都網開一面呢?古惑天皇一案,當時香港未有法例針對P2P網絡,而香港政府根本是明知被告無錢請律師,而用強大 的律政資源來「強迫」司法系統接受香港政府心目中現行法例的新定義;獨立媒體的不雅超連結一案亦是在擴闊不雅物件的定義,增加淫審處管理互聯網的權力及範 圍;上載陳冠希的不雅照一案更開創了香港政府利用傳媒去為淫審署度身訂做評級的先河,淫審署的獨立性在幾個月傳媒的狂轟濫炸下,尚剩下幾多?一言以敝之, 就是香港政府喜歡做的,什麼事都可以是合法,但是香港人喜歡做而香港政府不喜歡的,它自有辦法使你的行為變成非法。

法治在欠有效民主監察(即不受北京干預下的全面普選)會變成什麼?權貴和富商巨匱魚肉市民的工具而已!香港政府有北京撐腰,我想做什麼便做什麼,或者這正是中共國心目的高效統治!中共國沒有民主,香港何來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