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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8日 星期四

The speech should have given in Model UN

Hello Friends,

How a twist of fate when I am representing Kazakhstan in the Model UN meeting, Belgium is a member of 'UN Committee on Decolonization'. Since Hong Kong was a British colony, and one delegate from a Canadian school question about my heavy accent. I thus gave him a speech that I should have given to the delegate of other nationals.

My fellow delegate from all over the world,
I would like to ask for your forgiveness for the duration of this meeting, since I realize my accent is too heavy. My accent is so heavy because I was coming from an ex-colony. My native language is considered a second class language ever after the colonization is over, what is the fault of my native language? How ashamed that I felt when I am giving such a speech in anything but my native language? Why must you endure my poor accent in here? Isn't that fault of colonizer who rape my country, even our own language? How would the same world prohibited slave trade, but still tolerate the torture given to many parts of the world known as colonies?
So I urge my fellow delegate, to abandon colony in its totality. All existing colony should either entrusted to UN, or given a right to autonomy by Universal Suffrage. Colonization, like slavery, doesn't fit with the ideal of equality, freedom and liberality; must be ended completely and totally!

(At that time of making this speech, the colony I had in mind is Hong Kong. Hong Kong was NEVER given a chance to decide our own future. As long as Chinese Communist Party is in power, NONE of any Chinese citizen has the right to decide the future of their own country. The one true way to guarantee democracy, freedom and liberality in Hong Kong is when Hong Kong is an independent country running its own affair, or a new Federation of China is established.)

香港獨立,中國才真正有機會以和平的方式來建立自由,民主,公義之社會,所謂回歸,只是一個白痴的騙局,結果全中國衰埋一堆,中國一日由中共來統治,台灣應獨立,香港應獨立,西藏應獨立,滿蒙回亦應獨立,如此才是真正以中國人民的福祉來設想。英國無耻,中共無耻,香港共產黨(即民建聯)更無耻,被愚民統治的香港人,你幾時才醒覺?你幾時才站起來做男子漢?

2008年9月13日 星期六

轉載:中秋節文化宣言

一年一度秋風勁。在中國大陸第一個中秋節(9月14日)法定公休日來臨之際,我們放眼世界,回看歷史,追溯我們祖先追求自由的傳統,召回他們追求自由的勇氣。

中秋節的傳說中,最震撼人心的,莫過於傳說月餅曾傳遞人們追求自由、反抗暴政的信息。
歷史記載:公元13世紀到14世紀中葉,在蒙元汗國暴政的統治下,奴隸大雜院中人分四等,第一等是征服者階層蒙古人,第二等是色目人,第三等是漢人(指中原先征服的各族),第四等為南人(江南人),蒙元汗國實施種族歧視和剝奪自由政策,不僅每隔幾年就重申禁止漢人擁有兵器、養馬、煉鐵等禁令,也禁止漢人學習蒙古文。蒙古人毆殺漢人不必償命,賠一頭驢子的價錢即可。在這種暴政之下,人民奮起反抗暴政。

中國傳說:朱元璋聯合各路反抗力量準備起義。但蒙元官兵搜查十分嚴密,傳遞消息十分困難。軍師劉伯溫便想出一計策,命令屬下把藏有「8月15夜起義」的紙條藏入月餅裡面,再派人分頭傳送到各地起義軍中,通知他們在8月15日晚上起義響應。到了起義的那天,各路義軍一齊響應,人民抗暴勢不可擋。

這個追求自由平等,反抗強權,用月餅作為媒體傳遞信息的故事,寄托了中國人民美好的期望。

今天,當人們在購買、食用中國傳統美食——月餅時,有多少人能知道蒙元汗國種族歧視的野蠻史和中華祖先反抗暴政、追求自由的智慧?有多少人能思考:當文字獄瘋狂的年代,別說月餅傳遞反抗的信息,吟一首詩歌、寫篇文章也會鋃鐺入獄、身死名裂、凌遲處斬、株連九族?有多少人能思考:在人類文明的先進成果互聯網上,每天蒸發、屏蔽的帖子有多少?有多少防火牆和網管、五毛在偷偷摸摸地行動,阻斷思想和言論的自由傳播,把我們民族弱智、恐嚇、退化為野蠻人?!

為此,我們在中秋節前夕發出三點呼籲

1.我們一方面要把中秋節過成中國人尊重傳統、尊重家庭親情的節日,一方面也要把中秋節過成中國言論自由節。我們要衝破一切心靈內外的枷鎖,自由地表達我們對世界的看法。一切箝制言論自由的屠夫與掠奪者,必將遭到我們的唾棄。

2. 我們認為,體育上的金牌固然是中國人競技體育進步的標誌,但言論自由的金牌,民選票選的金牌,才是每個中華民族的兒女應該努力追求、無比渴望的。傳說我們的祖先曾經用月餅來偷渡他們追求自由的信息,他們的月餅是他們勇氣和自由當之無愧的金牌。當我們回憶祖先追求自由的光榮傳統,在未來若干年,如果言論自由節的設想能付諸實現,言論自由金牌的模樣一定要參照月餅設計。

3.鑒於幾年前韓國端午祭成功申請為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產,中國朝野不僅有了對傳統節日申遺的緊迫感,也在張羅把中秋節申報為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產,我們特別提醒中國朝野諸公:中國中秋節的文化傳統的精髓就在於這個作為自由媒介的月餅。塞了起義字條的月餅,就是中國式的「萊剋星頓的槍聲」!

對於我們來說,言論自由甚至比衣食更加重要,言論自由是區分一個人是奴隸還是自由人的顯著標誌。

「幸福是自由的果實,自由是勇氣的果實。」我們在年年中秋節的夜晚,想起我們祖先追求自由、反抗暴政的勇氣與智慧,我們確信我們的呼籲儘管是爭議性話題,但終將被人們討論。
發起人、執筆人:凌滄洲(北京學者,資深媒體人)

聯署人:
凌滄洲(北京學者,資深媒體人)
田路(北京期刊主編)
滕彪(北京學者)
昝愛宗(浙江作家)
冉雲飛(四川學者)
趙國君(北京學者)
許志永(北京學者)
張星水(北京學者)
杜兆勇(北京學者)
李愚(北京期刊編輯)
張亦剛(廣州期刊編輯)
黃梓峰(北京報紙編輯)
莊道鶴(浙江學者)
溫克堅(浙江學者)

2008年7月28日 星期一

轉載:精彩奧運?

(轉載: http://euler.truthbible.net/index.php?entry=entry080728-011514)

記得我出世的時侯共產主義和資本主義的冷戰未結束,而除了在軍事、政治上較勁外,四年一度的奧林匹克運動會,亦是明爭暗鬥之時。如何明爭暗鬥呢?就 是國家 所得的金、銀、銅牌的數量來表示自己國家是國力強勁,因此前蘇聯、古巴、中共國的女排/體操,幾乎是屆屆不是第一便是第二,原因很簡單,因為只有在極權國 家,運動員的待遇一般比民主國家差,但是拿不拿到獎牌卻是和一家人生死焂關的政治任務,而不少一級的運動員亦在共產黨內身居高位,訓練他們亦不用講求人道 及他們的完整人格發展,只是一件為國家爭取榮耀的工具,例如中共國的乒乓/排球的馬家軍就被中共國人指責為虐待運動員,只求拿獎不惜一切,用夠了你就把你 拋在一旁,待遇只是比基本生活的程度好一點。前蘇聯更是臭名昭箸的用禁藥走後門專家,而西方國家為了競爭亦用禁藥,不過大家只是在比賽如何用生物科技避過 藥 物測試,前蘇聯的其中一位參賽者更因服用禁藥過多,失救而死。奧林匹克運動會真的有自由發揮人類體能的奧林匹克精神?一場場預早知道結果的比賽有什麼看頭 呢?
中國人的體質不是世界第一,為什麼會常常名列前矛?你相不相信中共國的運動員的表現,代表了整體中國人的表現?中共國的人均收入比香港人小,而香港的體育 亦是一直發展不來,為何中共國運動員的表現如此超前香港?是不是中共國的運動員的平均待遇比相對富裕的香港好?為何自稱是發展中的國家,即不少地方連基礎 設施都未達可接受水平的時侯,運動員的表現卻甚至比發達的老牌民主國家更好?為何中共國國家足球隊打不出亞洲,但其他方面卻表現超群呢?中共國是一個由廁 紙到報紙到食物到處女都可以做假的地方,為什麼我們反而可以相信它帶有強烈政治誘因(要世界人都認同中共的專制政權)的奧運會,卻一定是大公無私?為什麼 中共不可以在境內容忍同樣是要求公平、公正、公開的民主選舉(包括香港普選),卻可以接受一場未知結果的遊戲?為何中共擺明干預要求公平競爭的香港選舉, 卻 反而會在國內推行公平競賽呢?中共國人的自由常常被國家侵犯,何以有體育的自由?在沒有自由國度下進行的體育比賽,不外是一場表演而已,由自由國家來看的 人有沒有一絲 的人道精神?沒有自由,何來奧林匹克精神?在奧林匹克運動會的緣起希臘,雖有奴隸,但是都是由城邦的人參與的,我沒有聽過有一屆奧林匹克運動會是由奴隸和 其他城邦的人比賽的!
沒有人權自由,談什麼大國,談什麼奧運精神呢?

2008年5月26日 星期一

The two kind of freedoms

When liberal talks about freedom, they often confuse two kinds of freedom. One kind of freedom is what usually guarantee by law: The freedom from fear, The freedom from deprivation, The freedom from torture, the freedom from religion. However, there is one kind of freedom which many of us ignore because of its nature: It is the freedom to become a better human, the freedom to self-actualize, the freedom to realize one’s potentialities. That is the freedom which Eric Fromm talked about in his books, and is a central tenet of Humanism.
One of disadvantage of Liberalism as compare to Humanism is that it lacks a goal of how to apply the freedom. Liberal only said what the state shouldn’t do, but it seldom said what the state should do to promote the physical and psychological health of its citizen, or at least how should the citizen use the freedom from state for a goal not just better themselves but also benefit the society as a whole. Those liberals have a strong case when conservative is imposing their ideal life into everyone else, but conservative has an upper hand in the sense which it give clear direction to its follower. Humanist could compete with conservative in the merit of the goal of freedom, which liberal can’t.
It appears to me that the major difference between political left and right is on the issue of freedom. For the political right, the left is imposing their positive freedoms onto the society, thus deprive the citizen a choice of not using the freedom positively. For the political left, the right is forcing their negative freedoms onto the society, thus deprive the citizen a choice of using the freedom positively.

2008年5月23日 星期五

平凡人的白痴的思維

如果你係平凡人,會有以下白痴的思維
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7008032804040
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7008040801034
有人當胡溫是推背圖中的聖人,
打壓民主,消滅自由是和諧社會的前提,
發展旅遊業、自由行、經濟和中共國合一是香港的唯一出路,
台灣最好由民主改成專制,以利統一和經濟,
有道德社會就會提升,最好由明光社及一衆宗教團體管理道德,
以後大學唔使開學術科如中、英、數、物、化、生等,只開有社會經濟貢獻的科目就得,
心理學研究院從此關閉好了,直接去美國讀差不多,反正課程都是抄的,
將窮人一律踢去堔圳,費鬼事養,
出世係弱智,殘疾、自閉、思想怪異就殺左,慳D米飯;
用WISC測一測,智商低於120全部不人道毀滅;
用MMPI測一測,性格唔正常,賺唔到錢,一律殺;
立法會全部由功能議席組成,數值由其行業佔GDP的比例來決定,
環什麼保,有錢就無污染,有錢有病有得醫,唔會餓死,
發乜明,全部陳易希式—抄人+改良小小+明星化就得,反正是外國人的玩意;
中文用普通話、簡體字,和世界一級「強國」接軌,最好英文也用中共式英文;
民什麼主,特首委任好了
全面禁煙、酒、暴力、色情;
強制父母到18歲一律踢仔女出街,早日自立謀生,為社會經濟作貢獻,無能者讓他/她餓死街頭;
一失、二失、三失青中年就強制做義工,強制加入各社會服務團體
有錢中國就成世界強國云云。


2008年5月17日 星期六

轉載:陳冠希從良?

(轉載自: http://euler.truthbible.net/index.php?entry=entry080517-032656
基督教、陳冠希、香港社會、娛樂圈和中共一樣虛偽!)

他本來是個花花公子,玩玩女明星犯了什麼法律?
再者,男歡女愛,大家都是成年人,只要是你情我願,有何不可?
難道我們還要「浸豬籠」?立貞節牌坊?
如果不是香港警方為保護權貴而竭力為他找理由開脫,
要找替死鬼,近乎要FBI追緝發佈照片之人,近乎要清洗全個世界網域的陳冠希照片,
則不會全城嘩然,而他根本沒有犯法,亦不會有全港網民追究他的罪行,
只是普普通通的花邊新聞而已。

現在據說他要「洗心革面」,在基督教內重生,我不知道原來失敗在香港是不道德的!
當然,無論你如何失敗,只要不上新聞頭條就不算不道德,無須重良了?
任何人只要一相信基督教,人的性格就可以180度轉變,簡直是心理學的奇蹟!

如果他的錯是虛偽,是生活在泛道德主義的社會,泛道德可以殺人不見血;
如果他的錯是警方為保護他而減低香港的網上言論自由;
如果他的錯是濫用版權法,開了以後權貴用版權法來封銷對自己不利的消息的先例;
如果他的錯是因此私隱條例可以被用來打壓為公衆利益而「爆大鑊」之人;
他相信基督教,基督教的神可以打救香港人嗎?
基督教的神可以保護香港的網上言論自由嗎?
基督教的神可以保護為公衆利益而「爆大鑊」之香港人嗎?
基督教的神可以保證下次發生同類事件,在不民主制度下香港警方不會為保護權貴而為所欲為嗎?

如果真有基督教的神,請原諒陳冠希他悔辱了你的宗教,
請原諒香港有這樣的虛偽社會,他們凡事都會拿你作擋箭牌!
請原諒有人竟然以為基督教可以代替民主、普選及思考!
但願未世降臨.除去我們的愚昧、無知和智性懦弱!

2008年5月15日 星期四

轉載:為李怡辯護

( euler兄把專制制度的劣根性和中共治理中國下的天災連繫起來,有意思!
轉載自: http://euler.truthbible.net/index.php?entry=entry080515-064020)

這幾天不斷有人指責李怡寫的社論不愛國、涼血、幸災樂禍,
本人十分替李怡不值,如果李怡在四川地震前後對中共當局的政策有所批評就是不愛國,則愛國者豈不是非要姦殺陳巧文不成?
不少人忘記了不論四川地震不地震,中共國是一個專制國家,沒有言論、思想、宗教、結社的自由,沒有強大的公民社會;
如果不是沒有言論自由,四川居民怎可能不知道有地震而有所防避,據稱中共是為了不破壞奧運的祥和氣氛而壓制類消息,現在還在網上忙於刪除四川地震非官方的圖片,不是中共自己心中有鬼,何以要像西藏暴動一樣嚴格控制消息來源?
如果不是沒有思想自由,全個中國怎麼沒有一個人想到四川在種種徵兆下有可能地震?中共以政治代替科學,不合乎黨和人民長遠利益的連想也不可以想!
如果不是沒有宗教、結社自由,教堂及教會成了人民最佳的避難所,人民可以利用各民間組職自力更生,不用事事等待中共國政府救援,中共國的面積龐大,中共不可能事事保護人民,但它又不許人民保護自己!

天災殺人最多在什麼國家?不會在美、英、法等自由民主國家,而是通常在不民主不自由如中國、北韓,何也?人命不值錢,人民死了無人知、唔准提、甚至 唔准想、官方的任何決定不容任何質疑、人民不可以追究官方失誤決定的責任、亦不可以因此而用民主選舉更換政府官員及執政黨! 人們都只一面倒的看到中共忙於救災,卻忘記了追究為什麼天災會時常在中國發生,而每次天災都造成大量人命傷亡呢?

2008年4月30日 星期三

轉載:泛道德主義為體,法治精神為用?

(轉載: http://eulertruthbible.wordpress.com/2008/04/30/%e6%b3%9b%e9%81%93%e5%be%b7%e4%b8%bb%e7%be%a9%e7%82%ba%e9%ab%94%e6%b3%95%e6%b2%bb%e7%b2%be%e7%a5%9e%e7%82%ba%e7%94%a8/)

陳冠希的事件,真是一筆豐富的社會學資源,無論怎樣寫也寫不盡當中的社會/政治/經濟/心理互動。
其中一件我留意到的是香港似乎抱着「泛道德主義為體,法治精神為用」的精神,在情感上認同泛道德主義,但行為細節就依法治精神來做。因此,一般人都認同裸 照中的女星是受害者,因為她們被無禮對待,赤身露體任人評頭品足;另外,奇拿的「俠義行為」亦被視為不道德,屬於不問自取,不禮貌地向公衆展示女星的性交 照;陳冠希首先是有婚外性行為,後來因承擔責任而令公衆對他的印象改觀;都是屬於的泛道德主義的範圍。
而法治精神對於香港人以言,是該案例的處理手法是否合乎法治的程序,以及法例是否被濫用,因此是不屬於泛道德主義管理的範圍,所以網民上街遊行抗議社會不 公義時,泛道德主義陣營連一句話都說不出。可見在泛道德主義者心中,泛道德主義和社會公義是兩碼事,泛道德主義者談的是人與人之間的道德,卻不是統治者行 為的道德,似乎和泛道德主義祖宗的儒家思想的以仁德來治國的政治理想相去甚遠。為什麼不可以用泛道德主義來分析香港統治者行為?為什麼不可以同一思想、同 一標準來看待陳冠希、他的性伴侶、香港警方、奇拿、英皇娛樂集團及上下載陳冠希性交照的網民?可見泛道德主義只是在情感上生效,在具體執行時卻和法治精神 無關,泛道德主義是不是有道德而無法治?網民是不是有法治而無道德?為什麼網民不可以以政府行為不道德號召泛道德主義者?為什麼泛道德主義不可以用法治精 神來捍衛網民的合法權益?

2008年4月23日 星期三

轉載:奧運去政治化及陳冠希事件

(轉載:http://eulertruthbible.wordpress.com/2008/04/23/%e5%a5%a7%e9%81%8b% e5%8e%bb%e6%94%bf%e6%b2%bb%e5%8c%96%e5%8f%8a%e9%99%b3%e5%86%a0%e5%b8%8c%e4%ba%8b%e4%bb%b6/)
中共常說奧運是體育和政治無關,但是和政治無關的事卻是由中共最高權力代表胡書記接奧運聖火,而和政治無關的奧運卻無端端被中共拖進西藏暴動的政治事件, 和政治無關的奧運在香港竟由和政府有密切關係的人仕來傳聖火,和政治無關的奧運在中共國內卻引發中共國內的反西方傳媒運動,和政治無關的奧運在中共國統一 發稿,和政治無關的奧運在中共國拒絕中共國境內政治立場和中共南轅北轍,在香港的蘋果日報採訪,和政治無關的奧運在中共國底下成了關押異見份子的理由。奧 運如果真的和政治無關,反對奧運怎可能成為異見份子癲覆國家政權的罪證?奧運和政治無關而是體育活動,為什麼反對國足貪腐/吹黑哨的人不見中共以同樣罪名 拉他們坐牢?奧運和政治無關只是體育活動,為什麼香港的蘋果日報因為政治立場不同而不准入境採訪呢?
本來去政治化只是專制政體剝弱人們不滿的花招,意思大約是,中共國沒有政治,政治就是鬥爭,因中共國的管理永遠只從民生出發,因此中國無政治,人民無政治 權利自是理所當然,你要政治權利就是想爭權,就是想搞政治鬥爭。政治因在泛道德主義的思想下成了負面名詞,從而令人民在本質上討厭政治。既然政治就是醜 陃,民主化大可不必,其他地方如台灣的民主化成果亦是不值一文,中國只要經濟發展就可以了,中國沒有政治。
中國沒有政治,膚淺、功利及思想底子簿的香港人亦全盤接受,因為在香港心目中,政治的目的無非經濟發展,既然在現實的環境下中共國不喜歡政治發展,亦和它 合拍,來過香港版本的去政治化。問題倒來了,如果政治只關經濟、民生非關意識形態,則每年選民用什麼去決定投哪一位侯選人一票?不用意識形態,如何去理解 政府每一項經濟、民生的政策背後的理由?如何去理解各政黨的經濟、民生的政策背後的理由是什麼?如何去理解各政黨在每一次立法會會議投票背後的理由是什 麼?如何去理解各政黨的投票行為模式?沒有意識形態,要民主選舉來幹什麼?不如每年來過民意調查,最高分數的議員自動留任?
去政治化不單使明明應由意識形態主導的政策討論欠缺深度,或把意識形態隱藏到所謂客觀的研究的假設背後;亦使香港政府無法明正言順以其意識意態去處理任何 可以成為公衆關心的焦點事件,例如在陳冠希事件中,警方忘記了其實每一條法例都是政治產物,背後都有意識形態、心理學及經濟上的考量,其客觀效果亦會在不 同的政治、經濟下有分別,警方不敢說出每一項行動背後的整體考量是什麼,有什麼目標,和想達到什麼效果,因為涉及其行為理念即意識形態。禁示色情資訊流通 其實是右傾保守主義的表現,警方本能地防些社會的權威及道德價值受到衝擊,隱藏的社會秩序受破壞。很簡單,一字以敝之,就是像中共一樣怕社會大亂。誰知它 發覺原來公衆對法例的理解和自己不同,又不可以引用意識形態來支持,結果只好由不懂法律背後的政治考量的人去把法例向對其有政治考慮的行動有利的方向解 釋,破壞了法例背後的邏緝。因為法例背後的邏緝正是建基於意識形態,為什麼強姦的罪行和殺人不遑多讓?和女性主義的冒起,和英國是由女皇統治有無關係?法 例背後的邏緝不能獨立於意識形態,否則單憑邏緝和事實是無法決定法例的內涵,如罪行的輕重就一定涉及價值觀,價值觀當然是由意識形態決定。香港警方想做的 事,正是想單用邏緝和事實來臨時決定法例的內涵,這根本在邏緝上是無可能的事,破壞法例的邏緝性是必然的結果。
中共喜歡用去政治化的「純」法治是因這樣看來較文明,較合乎西方法治文化中程序理性,而且可以讓人民以為會有包青天為他們主持公道。既然政治無公平可言, 但最少可以有機會在法例面前人人平等。卻忽略了如果立法的過程沒有人民以民主制度方式來參與,即中國無政治,再公平的執法亦不可以防止政府用法例名正言順 剝削人民本來的權利。同理,因為香港政府並不是全由民主政治產生,欠缺正當性,在中共國的專政陰影下亦未必有可能發展正常的民主政治,因此唯有借鏡中共的 去政治化下的法治,想用去政治化的法治來建立其正當性。它以為香港人一向對本港的法治有信心,因此任何政治的決定只要借法治的名義來行,所有政府官員包括 警方只是執行法例,和政治無關,一定是公平公正的。誰說香港人民眼晴雪亮,一下子就理解到執法的公平公正不一定代表法例本身的公平公正,在不完全的民主制 度下,怎可能保證法例一定是對各階級都是公平公正的?法治在去政治化變成缺乏邏緝基礎、自相矛盾的特色,在陳冠希案中表露無遺!

2008年3月23日 星期日

轉載:以佛洛伊德的理論來看陳冠希事件

(轉載:http://eulertruthbible.wordpress.com/2008/03/23/%e4%bb%a5%e4%bd%9b% e6%b4%9b%e4%bc%8a%e5%be%b7%e7%9a%84%e7%90%86%e8%ab%96%e4%be%86%e7%9c%8b%e9%99%b3%e5%86%a0%e5%b8%8c%e4%ba%8b%e4%bb%b6/)
佛洛伊德的心理分析學對人類心理非常獨到及有遠見,他在「文明及它的代價」一書中提到文明進步往往以個人的不快樂為代價;我以為可以用此角度去看陳冠希事件。
以心理分析學來論,任何專制政府都會壓抑人民的政治慾望,而比較徹底的方法是「去政治化」,香港政府的理由這樣是有損北京指定的和階穩定社會政策,所以一 切政策都是以民生/經濟考慮為先,毫無政治上的考慮;然後,再重做選舉制度,令不會有任何政黨成為執政黨。在1998年立法會選舉時甚至為了「去政治 化」,連選票都不可以有政黨的名稱及標誌。而它理所當然地豉勵任何媒體在報導新聞時,都不會用帶「政治化」的角度的分析。
「去政治化」和性壓抑有什麼關係呢?
依據佛洛伊德的理論,人的生命動力來自性能量,所以所有人民的政治能量,一定是性慾的表現。因此中共國政府明白不可以同時壓抑人民的性慾及人民的政治慾 望,所以只壓抑人民的政治慾望而容許中國網域上「很黃很暴力」,合乎佛洛伊德的理論。香港政府卻做得比中共國政府更徹底,為了防患於未然,要斬草除根,所 以要比中共國政府更進一步,利用明光社之流,想把香港人的性慾也一併壓抑。另一個可能性是,香港政府和基督右派明光社有政治內幕交易,以默許明光社主導香 港的道德審查機構,來換取它在政治上的支持,及壓抑基督教內對民主普選的訴求。明顯的,香港政府的行為並不合乎佛洛伊德的理論,香港人的心量能量不斷因被 壓抑而累積,性這個禁忌就成了香港計時炸彈。我不知道是因為香港政府是不信佛洛伊德的理論,還是想不出政策如何去昇華被壓抑的性慾,又或者想出辨法卻沒有 資源去執行?
這個香港的計時炸彈和任何集體心結一樣,都會不停找尋可消解自己的方法,而香港的互聯網域就成了理想地點。而當香港政府在陳冠希事 件中愚蠢地向這理想地點的自由宣戰時,則自然把計時炸彈的藥引點燃。計時炸彈一爆,自然是由被壓抑性慾望的爆發開始,一直燃燒到人民的政治慾望。因為香港 人民不單有性需要,更有政治需要,因此被壓抑物如佛洛伊德的「文明及它的代價」所言,最終必然回到意識。順帶一提的是,因為有心結,所以香港人看任何事 時,都受心結影響,反而在任何事都嗅到性和政治的氣味。

2008年3月18日 星期二

轉載:從陳冠希案去再思考版權法

(轉載:
http://eulertruthbible.wordpress.com/2008/03/18/%e5%be%9e%e9%99%b3%e5%86%a0%e5%b8%8c%e6%a1%88%e5%8e%bb%e5%86%8d%e6%80%9d%e8%80%83%e7%89%88%e6%ac%8a%e6%b3%95/)

如果不是陳冠希一案,版權法和知識產權的慨念問題,在香港恐怕一百年也不會有人提起。
版權法和知識產權的法例的原意是:假設只要保護原創人的權利若干年,即剝削一般人的知情權若干年,以確保原創者可以由此賺取一定的利潤。因為收入有國家公器的保障,所以原創者會因此有強烈動機來生產受版權法和知識產權的產品,社會整體因此而得益。
問題當然是這個假設是否合乎事實:即版權法和知識產權的產品生產者的心理學,以及在法例操作的實際過達不達到法例的原意呢?是不是所有喜歡寫文章的人都會 因為他/她寫的文章可以有機會去賺錢,所以更努力去寫文章?貝多芬是不是因為作曲可以賺錢就作曲?愛迪生因為發明有專利保障才去發明呢?另外,是不是所有 受歡迎歌曲的作曲作詞人都收入豐厚?是不是所有在全港最高收視率的無線電視台為最受歡迎節目的編劇都因此而富有?是不是所有在全港最受歡迎電影的編劇都因 此而富有?由此可見,一是法例在本質未必有作用,另外是法例在實質執行時未必達到法例理論上想達到的效果。
拿陳冠希一案來說,他根本不想發表這些相片,法例為什麼要去保障他不雅物品的版權呢?難道香港社會因他的相片而整體得益,所以要豉勵他更努力去為我們拍更 類似的相片?剝削一般人對相片的知情權是如何傷害了陳冠希的商業利益呢?我不見香港政府如南韓政府去盡力改善創意工業的發展,想辨法令香港的文化產品風行 世界,卻用盡心機去維護一個富家子有傷風化的知識產權!荒天下之大謬!
再想深一層,其實知識產權及版權是借用了實物經濟的「物以罕為貴」的公式來思考,但是一般物理實物生產及複製都要不低的成本,受知識產權及版權保障的產物 生產成本說不定,作一流傳萬世的故事可能只是某人一杯雪糕,花重金禮騁的重頭劇卻可能叫好不叫座;此外,受知識產權及版權保障的產物在本質是一個念頭,如 何去保護一個思想呢?如何去確保世上其他人都不可以同時有同一個思法呢?而且複製一個受知識產權及版權保障的產物卻是十分便宜,因此不會「物以罕為貴」。 而且兩者的市場性質亦不同,戲可以百看不厭,但就算再富人的人都不會買一百部一模一樣的電腦吧?再拿陳冠希來做例子,到底他的不雅相片的「市場價值」是隨 着產品的氾濫而增加,還是「物以罕為貴」?他是如何計算他的「經濟損失」呢?

2008年3月15日 星期六

轉載:泛道德惡霸?

(轉載:
http://eulertruthbible.wordpress.com/2008/03/15/%e6%b3%9b%e9%81%93%e5%be%b7%e6%83%a1%e9%9c%b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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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不得凡是有重大醜聞,如陳冠希事件,社會大眾的主流共識一定是我們要提倡道德,淨化身心;然則,暗地裏卻大罵泛道德主義者迂腐及不合時宜。口是心非,最後又回歸道德實用主義,道德不要過份,不道德者也不要太過份,中庸之道最緊要。
拿今次事件為例,泛道德主義者往往在討論熱潮冷卻期間,不知不覺間過了火位,激怒佔社會大多數的「中庸主義者」,結果是泛道德主義在每次爭論最後都成了輸 家。我倒以為這是泛道德主義者的「無心之失」,這不是他們在意識層面所能察覺到的,自由派其實應可憐他們,為他們做一做心理分析治療,解除他們的泛道德主 義心結。他們今次到底不知不覺期間做錯了什麼呢?
以自由派來論,今次他們在事件差不多告一段落時,有教師卻要對羨慕陳冠希「艷福無邊」的學生進行輔導,或日思想工作,正學生的不道德心態,或以泛道德主義 者來論,是不正常的心態。大約泛道德主義者可能有一套非常態道德心理學,以為學生抱着這樣的心態做人,他日必成社會禍端。自由派看來,泛道德主義者如此的 態度,比委內瑞拉的查維斯強行解散民間電台、美國打伊拉克來反恐和香港政府的「為私營化而私營化」還霸道!食色性也,人之大欲,是可以隨你說不許羨慕就連 想都不可以去想的嗎?我相信孔子的態度亦未有這樣的彊化,而泛道德主義者(如明光社之流)根本是用逃避去解決泛道德主義的最根本困境,相近於基督教神學的 「痛苦問題」:為什麼宇宙是由道德管理,不道德之人為何好像可以活得比不道德之人幸福、快樂,為什麼我們還要守道德?守道德的意義在什麼?
泛道德主義不能自圓其說,因此永遠以同一套行為模式來回應所有的社會爭議,而自由派亦因此愈來愈覺得泛道德主義者就是虛偽的化身。

2008年3月14日 星期五

轉載:明星裸照門的公衆利益辯解(II)

(轉載:
http://eulertruthbible.wordpress.com/2008/03/14/%e6%98%8e%e6%98%9f%e8%a3%b8%e7%85%a7%e9%96%80%e7%9a%84%e5%85%ac%e8%a1%86%e5%88%a9%e7%9b%8a%e8%be%af%e8%a7%a3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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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依據最新對奇拿動機的理解來為任何被控上載/發佈不雅相片的 人作辯論,奇拿的行為表面上是為打擊明星的聲望,但實則上是為了打擊陳冠希父親—「老左」的政治聲望,藉此打擊親建制派在九月立法會的選情;同時,亦是利 用此事件,來令香港警方「親疏有別」的行為充份表露在香港公衆面前,泛民主派的支持者及黨友因而有所警剔,提高對香港警方的戒心,特別是在九月選舉時提防 香港警方有所偏袒。
在任何社會/政治學的理論中,都提到民主普選和法制的公平性的關係,在邏緝上,我們很難期望一個只有八百人的選舉委員會,可以有民意上的代表性(如果如此 普選就無需要了!)。要證明,最簡單的例子是選舉委員會在民主普選及特首投票中,沒有一次取向是和公衆民意一樣,例如上次梁家傑得100票,而曾陰權有 700票;但民意調查中,曾陰權比梁家傑的支持度只領先不到20個百份點,為什麼得票可以相差近六部?不要忘記,梁家傑在民間特首選舉反而是勝出的。因 此,選舉委員會不代表民意,反而因為制度漏洞,導政富商可以有選舉前成立大量空公司來間接操縱選舉;而特首本身不受ICAC管轄,因此有誘因而在政策及立 法上和有錢操縱特首選舉的富人進行利益交換,而陳冠希的父親正是其中之一。我們有合理的理由去懷疑,香港警方在處理有關富人的案件時,可能有所偏袒,破壞 法律的公平性,是為重大公衆利益。
另外,今次處理陳冠希的手法,尤其是先放主犯離港一月,才再收集證據,保證陳冠希一定有足夠時間毀滅證據,以及警方一定不可能成功起訴陳冠希任何罪行。反 而把重心放在發佈的網民上,目的明顯不是為查出真相(例如不追究英皇集團發虛假聲明之責,又曾表明真相並不重要),只是要保護陳冠希本人的聲譽。否則為什 麼要未曾經淫審處評審所有不雅相片就要大規模搬捕網民,製做白色恐佈,今天仍在控告網民上載不雅相片?除了警方不惜一切而保護陳冠希及其家人的聲譽外,沒 有更合理的解釋。
為什麼要不惜一切保護陳冠希及其家人的聲譽呢?陳冠希的父親是老左,和民建聯等親建制政黨有密切關係,而陳冠希及其一衆性伴侶,如阿嬌,都是明顯的親建制 派政黨支持者,曾支持葉劉—泛民主派的眼中針在港島區競選,又拍多套政府的宣傳片。如果公開的支持者的醜事被揭發,連帶所支持的親建制派政黨聲譽亦有一定 的損害,影響它們在九月立法會選舉的選情。因此,特首為了維持其支持者,不得不去做點事去保護他們的利益。

2008年3月12日 星期三

轉載:到底陳冠希事件中誰做錯了?

(轉載:
http://eulertruthbible.wordpress.com/2008/03/12/%e5%88%b0%e5%ba%95%e9%99%b3%e5%86%a0%e5%b8%8c%e4%ba%8b%e4%bb%b6%e4%b8%ad%e8%aa%b0%e5%81%9a%e9%8c%af%e4%ba%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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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冠希事件發生,不論是基督右派明光社為首的泛道德派,或自由派/左派/人類主義者,都不約而同指責事件中有人做錯。而一向不深究內容的傳媒,就壟統稱為人人皆錯,我在這裏且看他們如何錯。

1. 陳冠希:明星裸照門的始作俑者,依泛道德主義者來說,在有未婚妻時和其他異性發生性行為已經是不道德,何妨把這過程拍攝下來慢慢欣賞;為防下一代的思想受到「污染」,不惜一切去阻止相片在網上流通反而是合乎道德。
相反,以後者的角度,和任何自願的異性性交本身不違反道德,把過程拍下來亦無不何。只是他不小心處理他和其他人的私隱才有問題,因此間接傷害了其他人。相 反,他為了阻止明星裸照在網上流通,所用的方法和手段已直接傷害了網民的資訊自由,做成白色恐佈。再者,他以版權阻止不利自己資訊在網上流通的先例一開, 其他明星亦可以用類似理由禁制任何不利自己資訊在網上或傳媒公佈。(自己的名字當然有版權!)
以此來論,從哪一個角度來看,陳冠希都是不道德。

2. 陳冠希的各性伴侶:以泛道德主義來說,在有未婚妻時和其他異性發生性行為已經是不道德,何妨留這些相片和片段,更有可能傷害各人的婚姻和前途。
只要是你情我願,性交自拍,由後者的角度來看,有何不可?只是這套理由不可以由阿嬌來用,她一向站穩泛道德主義/基督右派的立場,因此她從任何角度去看都是錯。

3. 香港警方雷厲風行,以非常手段,先斬後奏,對於泛道德主義者,是為非常合理,因為要防止香港的道德受到衝激(特別是一定「無腦」的青少年)。治亂世,用重 典!法治不法治不及社會整體利益重要,因此警方臨時釋法的目的是合乎道德,只可惜是警方舉棋不定,破壞了警方的權威,做成長遠的傷害;所以警方只是在手段 上有所不足。
由後者來看,因為警方繞過了正常的程序:先由淫審處判級,通知影視處,再通知互聯網供應商;因此是無可置疑地破壞法治,掣做白色恐佈,用近乎恐嚇的手段來對付疑犯。不單手段是不道德,目的亦是不道德。

4. 基督右派/泛道德主義者,他們是比陳冠希的錯的前因,如果不是他們騎劫了社會價值觀,陳義過高,不切實際,不由自由派的價值觀來平衡一下,陳冠希及一衆性 伴侶不用扮無情無慾的聖人,把道德變成虛偽;泛道德主義就不會被自由派一舖掃地出門,在年青人心目中幾乎完全破產。泛道德主義者良好的動機可以捕償這個後 果嗎?

5. 以泛道德主義者來說,任何有份上載/下載/發佈不雅相的網民,等如是有份參與陳冠希的不道德行為,但私隱不私隱卻不是在泛道德主義的框架內,如果不是為了 教育下一代這是不道德的行為而臨時「犧牲」一下自己的道德,反而是純為樂趣而為,更是不道德中的不道德。但是,陳冠希的聲譽受損,他們不是主因是副因,反 而有陳冠希有誘人犯罪之嫌,因此純以道德而論,陳冠希不能向他們為自己的錯負責而索償;
由自由派的角度而論,純以私隱來論,陳冠希做的是不論是道德不道德,任何有份上載/下載/發佈不雅相的網民,都是不道德;但是,如果沒有泛道德主義者視婚 外性為不道德之事,則公開陳冠希及他的性伴的相片又何來不雅?又何來不道德?公開一些無傷大雅的相片又如何傷害得了他們?

6. 傳媒,即使從泛道德主義者來說,如實地報導明星中的不道德事也可以說成是為了正社會風氣,警戒下一代而為;目的是使下一代不會被這些假道學的外表欺騙,被 騙去感情、金錢甚至貞操。但是泛道德主義的一大困難是要肯定傳媒的動機是正確,不含為了自身利益的成份,誰可以肯定它的動機?另一個可爭辯的地方是它的報 導手法問題,到底怎樣才是只含教育成份、不誇張、不過份喧染的報導?就算它的結果有副作用,但出發點是為教訓讀者不道德行為的後果,不算是以功捕過嗎?
從自由派的角度而言,傳媒是為了市民的知情權而報導事實,而事件不單牽涉幾個明星床上的私隱,更涉及重大的公衆利益,包括互聯網的資訊自由、香港的審查機制、法律的公平性、警方執法標準等。因此沒有任何人的私隱可以比整個社會的重要,所以不能說傳媒不道德。

7. 娛樂集團,無論以泛道德主義角度,或自由派的角度而言,用說謊來否定事實,就是不道德,而它一直以來用藝人純情的的形象來欺騙觀衆,謀取利益;再用不道德的手段來否定藝人不道德的事實,甚至意圖以法律手段來阻止網民/傳媒得悉,口才再好都不能這樣的行為辯論。

轉載:陳冠希一案的政治含意

(轉載:
http://eulertruthbible.wordpress.com/2008/03/12/%e9%99%b3%e5%86%a0%e5%b8%8c%e4%b8%80%e6%a1%88%e7%9a%84%e6%94%bf%e6%b2%bb%e5%90%ab%e6%84%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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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不得香港警方十萬火急,非要停止互聯網上陳冠希的性交照流 出不可,因為陳冠希的父親是老左,是中國共產黨的忠實支持者。陳冠希的形象受捐事少,親中共的政客商人的道德形象受損事大,因此法律及邏緝都不要理,可以 讓首犯陳冠希離開香港一個月來找律師從長計議,保護親北京的支持者為第一,就算萬一為平民憤而要控告陳冠希時也一定確保他無罪釋放。警方口口聲聲是維護法 治,原來香港市民被集體欺騙,它其實的用意是不想泛民主派在九月立法會選舉時可以有一個現成的藉口來攻擊親建制派和陳冠希的父親蛇 一窩,親建制派的人在法律面前比其他人更平等。怪不得出來為警方濫捕的網民辯護的,清一色是泛民主派的成員,親建制派的一個也沒有。親建制派是不是在保障 社會整體利益呢?當然是,親建制派的「和諧社會理念」原來是保障富有的人受到「公平待遇」,免受民綷暴民/網民所侵,因此他們樂於繼續投資香港,施捨窮 人。因此,如果無理拘捕捉二、三十個網民可以換回一/兩億的投資,何樂而不為?

2008年3月10日 星期一

轉載:泛道德主義的最後勝利?

(轉載:
http://eulertruthbible.wordpress.com/2008/03/10/%e6%b3%9b%e9%81%93%e5%be%b7%e4%b8%bb%e7%be%a9%e7%9a%84%e6%9c%80%e5%be%8c%e5%8b%9d%e5%88%a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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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得承認我高估了公衆的智力及客觀性,陳冠希在港的公開道歉的反應相當正面,我的印象是一般市民因此改善了他的公衆形象,世紀賤男之說漸漸消散,陳冠希在港的公開聲明可以是說達到他的預期效果,他的演技一流,以及他完全明公衆的「泛道德主義」心理,所以可以用邏緝不通的說法,動之以情,再加一點一般人不甚了了的版權慨念來威嚇,的確使不少人自願停止在網上散播他的性交照,甚至自覺良心有,對不住陳冠希及他的性伴侶。只差不知何時有人會向陳冠希公開道歉?
泛道德主義本來一向是偏袒男性多於女性,被拍下了性交照, 一般來說是女性比男性更受捐害,因為只有女性才受貞操觀念束搏。在男性比女性擁有更多財富的控制的情況下,女性用身體來換取升職,不少人反而把予頭指向女 性,因此陳冠希在此邏緝下反是我們應原諒的,只是不少不知廉恥的年輕女星,引誘陳冠希來求事業的發展,他反而是被人利用者!
再者,以泛道德主義的邏緝來說,非禮勿視,非禮勿聽,下載不雅相本身已經是不道德,再加上這是侵犯他和一衆女星的私隱,破壞他們前途,更敗壞社會風氣。因此,為了防止他及一衆女星繼續受傷害,以及社會被不良風氣所污染,不管陳冠希濫用版權法又好、警方為了保護他濫捕濫告,散播白色恐佈又好、甚之有人可能用黑客手段,強行令相片消失都好,都是為了香港社會好,香港好,中國好,陳冠希更好!
由此可知,泛道德主義的心態是愚民政權最佳的統治利器,因為只要公衆在感情上原諒你,之前犯過的錯可以一筆勾銷,因為陳冠希公開道歉,因此因他離開一個月 導致警方的胡作非為就可以原諒,因為他的疏忽導致相片的流傳以及後來的白色恐慌就可以不算。再者,他濫用版權來妨礙互聯網資訊的自由流通亦屬合理?!這和 香港人相信董建華是好人,因此他取消市政局可以不計、教育改革混亂可以不計、沙士可以不計、推出廿三條可以不計?動機勝過了行為的過程及結果,因此就算陳 冠希的動機不良,只要他表演得像真心誠意,也既往不咎。這是混淆了動機、過程和結果,純以一個約略的人格表述,以情感認同來代替講求事實的理性分析。我們 要他做番好人,我們自己也不要做壞人,好人一定只會做好事,壞人一定只會做壞事。理性是為了情感服務,只要自我感覺良好、有道德,別人做的事合不合乎邏緝 不重要。因為一套在本質可以隨時被濫用的泛道德主義,我們可以不理公民權利、社會不公義、網絡資訊自由、甚至是泛道德主義者本身的自相矛盾!
愚蠢是泛道德主義者的最大的公因數,這點比宇宙是否澎脹容易肯定得多!

2008年3月9日 星期日

轉載:中港對陳冠希事件的反應的分別

(轉載:
http://eulertruthbible.wordpress.com/2008/03/09/%e4%b8%ad%e6%b8%af%e5%b0%8d%e9%99%b3%e5%86%a0%e5%b8%8c%e4%ba%8b%e4%bb%b6%e7%9a%84%e5%8f%8d%e6%87%89%e7%9a%84%e5%88%86%e5%88%a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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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印象中,香港這邊的輿論以自由派的「求真邏緝」來主導,由蘋果日報為代表,人們最關心的是陳冠希是不是真的拍攝了這些不雅相片,以及後來一系列的香港政府行為中(拘捕網民,製做白色恐佈,放棄起訴,拒絕認錯及檢討,考慮修改法例以嚴打等),政府的目標是求真還是協助藝人做假?結果會是有助市民知道事實真相,還是讓市民無法分辨真假?
相反,我在中共國的網頁看到一篇為阿嬌辯論的文章,反駁李怡寫的社論,大意是說蘋果日報及「求真論者」才是太天真太傻,所謂演藝事業,一向是形象掛帥。世上根本無真相,奈何要庸人自擾?其意境之超逸直逼「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換句話說,真假對錯並不重要,各種政治/經濟/文化勢力如何藉此來分才重要。
我當然明白,香港人雖云是功利主義者,但在承繼正統中國文化中道家思想的求真精神上,在相對自由的文化環境中,雖然受到中共做假大國的影響下,還是有一點 真善美和社會正義的堅持;相反,自小習慣在中共大國公民,新聞的目的就是宣傳,一切由吃的、穿的、玩的、用的,無一不是假的的人,真相本來是不存在,道德 本來就是政治工具,法律本來是打壓平民的正具,何須介懷真假善惡?差不多和有相差無分別,差不多和有相差的無分別和差不多和有相差的有分別都沒有分別,差 不多和有相差的無分別和差不多和有相差的有分別的沒有分別和差不多和有相差的無分別和差不多和有相差的有分別的有分別亦差不多!

轉載:陳冠希無罪釋放?

(轉載:
http://eulertruthbible.wordpress.com/2008/03/09/%e9%99%b3%e5%86%a0%e5%b8%8c%e7%84%a1%e7%bd%aa%e9%87%8b%e6%94%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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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冠希裸照門發展到今天,已經是尾 聲,我以為不會有什麼合邏緝及乎合司法公義的結果,而他在「有律師在場下和警方充份合作」下,亦不可能會被查出涉及任何刑事罪行。事關香港警方犯了重大策 略錯誤,相片最主要的源頭陳冠希,警方想也不想就在事件發生後讓他離開香港達一個月,而他又不是不知道香港網民群情洶湧,為他度身訂做各種罪名。任何有一 點智力及法律常識的人都不可能不着手毀滅或修改證據,而誰能證明在一個月內這些證據未曾受或敵或友的修改?警方在一個月後才收集的證據,在法庭上任何一個 律師都可以此來挑戰。在疑點利益歸被告的原則下,根本是什麼控罪都不可能告入。否則,整個司法制度就失去公信力,不再以證據來論罪,和泛道德主義公審無分 別!
所以整件事不能全怪陳冠希,任何人在覺得可能犯事/惹公憤後,逃跑是人之常情,而他能否離境的決定權亦在警方,警方可以荒謬到不理主角,只針對配角,看到 發佈裸照是犯法卻看不到陳冠希可能犯的罪行,是只針對罪行本身不理整個犯罪事件的前因後果,執法是為法律服務而不是為授權法律者–市民而服務。如果警方不 許他出境,無論陳冠希是否罪成,他至少有一個還自己清白的機會,用合乎邏緝/法理的方法去挽回自己的聲譽。之後信不信由你,但現在因警方的誤判,他在可能 犯罪後一個月才回來,在公衆的泛道德主義邏緝中:你沒犯事怎會去逃?逃完一個月再帶律師回來自首,有誰會相信你真是清白的?因為警方的決定,現在他黃河水 也洗不清他的嫌疑,我們可以單信他的人格而不理在邏緝上無意義的證據嗎?
陳冠希是警方錯誤的犧牲品,執法者亂法,社會不會有人得益。警方愈幫愈忙,結果一局棋全民都是輸家。警方是在去政治化的畸形思維出了畸形的結果,實屬自然。

2008年3月5日 星期三

轉載:陳冠希的心理分析

(轉載:
http://eulertruthbible.wordpress.com/2008/03/05/%e9%99%b3%e5%86%a0%e5%b8%8c%e7%9a%84%e5%bf%83%e7%90%86%e5%88%86%e6%9e%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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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冠希,只是一名普通人的富家子, 樣子一般,在香港的「娛樂—經濟—政治」寡頭壟斷下,一如其他年輕明星一樣被捧上台。如果有選擇的話,我並不以為他會喜歡做明星,他只是一個普通人,有七情六慾。人不風流枉少年,身處在一大堆年輕女星之中,誰不心動?
因此,香港妨間自他和其他女星的性交照流出後忽然對他性交時的心理狀態大有興趣,彷彿任何成了新聞頭條人物的人,其心理必定異於常人。這個行為模式的另一行為是找專家來研究新聞頭條人物的「異常」心理。其實,他只是一個普通的異性戀者,可能是花心,卻不見得有什麼畸形之處,只是一個不小心處理性交照的人。如果這個行為模式背後的邏緝是成立的話,曾蔭權及董建華亦應有免費找心理醫生的特權,其結果必需向全港市民公開!
也許新聞頭條人物必需找心理醫生來分析的心態,才是變態;把一件小事被傳媒炒作之後,在警方、娛樂集團、影視處合作無間,成國際大新聞,才是這個右派保守的超穩定政權統治下的社會變態之處。要分析倒不如分析一下自己為什麼會成就了這件大事?

2008年3月4日 星期二

轉載:陳冠希損失了什麼?

(轉載:
http://eulertruthbible.wordpress.com/2008/03/04/%e9%99%b3%e5%86%a0%e5%b8%8c%e6%90%8d%e5%a4%b1%e4%ba%86%e4%bb%80%e9%b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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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冠希在記者會表明,會用版權法追討他的一切名譽損失,上次我已談及其中的邏緝及法律問題,今次我提一提他可以追討什麼損失?
表面上,有網民發佈他的不雅照片, 而他名譽又有損失好像是很直接,但控方必須在無合理懷疑的情況下證明: 1. 網民在知情的情況發佈他的不雅照片,而不是被電腦病毒操控而不自覺,當然,必然涉一大堆取證程序的合法性及可信性問題; 2.網民發佈他的不雅照片和他的名譽受損兩者有因果關係; 3.他本身的名譽因此而更加受損。細心觀察,世上沒有理所當然的事。
其實最令他的名譽受損是元凶是各大報紙雜誌連續二十一天的新聞轟炸,如果說九成人是由這渠道得知他的不雅相片亦 屬合理可信,怎可以一口咬定網絡才是元凶呢?但他雖然富甲一方,又和北京有交情,卻不敢控告同樣是財雄勢大的媒體集團。再者,媒體有難必定祭起新聞自由、 公民知情權及民意三面大旗。它們大可以說:如果此例一開,則各藝人紛紛可以用私隱及版權為借口,向不利自己形象的報道索償,連報道娛樂圈消息的自由都消 失!因此,香港的網民才有幸遇到陳先生的「厚愛」!
但是,既然最主要的傷害是由各大報紙傳媒進行,陳先生的聲譽因此而嚴重受損,他和相片中各女星現在還有什麼名譽可以捍護?如何證明在有法律顧問撐腰的報紙 傳媒舖天蓋地的報道後,請不起律師的單一網民再發佈的不雅相令他傷上加傷呢?總不可以說報紙的威力不及互聯網吧?有沒有任何有公信力的研究結果證明單一網 民發佈的不雅相令他傷上加傷呢?
陳先生,有錢的人可以控告任何人,但錢卻不可歪曲常理,與其白白送錢給律師,不如留下來自己好好享受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