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9日 星期一

為什麼香港特首五年選一次,立法會四年選一次?

為什麼香港特首五年選一次,立法會四年選一次?
而全世界的議會選舉和總統選舉都是四年一屆,就算不是四年亦多是一屆議會和一屆總統的任期是一樣,目的就是方便人民於同一時間來一次大規模的檢討政府政策,以及用選票決定未來國家的方向。因此,沒有理由更換議會成員卻不更換總統,豈不是換湯不換藥,自相矛盾?
因此「香港特首五年選一次,立法會四年選一次」的意思是香港的行政長官是高高在上的人,不容黎民百姓說換就換,因此立法會議員可以因醜聞被迫而下台,而董 建華成過街老鼠,仍然安然無恙。而市民可以於半民主的立法會選舉四年換一次人,但是立法會換了人,行政長官卻萬萬換不得,因此正如不湯不水的民主「普選」 一樣,所以香港政治制度的改革都是換湯不換藥。這個政治制度設計的目的,不是為了改變政治去適應社會/世界的變化,而是為了去順應中共國治下香港永遠「和 諧、穩定」社會而保持政治上的永恆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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