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11日 星期二

由5月12日到5月16日的幾句感想

512幾句感想,費時俾人當我痴左線,只懂發夢而忘記了香港不是天堂,對很多人(特別是反基人仕)仍然是地獄,政教勾結由2007年明光社 到,我投訴到 ICAC蘇穎智涉嫌在佈道會為梁美芬站台,到2012年吳宗文以自封的世界中國人基督徒領袖身份表明聖經要基督徒在5月16日要投白票,就是表明基督教是 反民主、反西方、反普選的,現在反基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在5月16日以自己的立場去投票,他們不投票就我們投票,一於把以為最能代表反基的議員送入立法會。 當然,我最屬意是沒有宗教信仰的侯選人,以為立法會中基督徒實在太多了!

1. 我的反基網誌在512地震前後轉載了大量來自中共國的小道消息,當時只因為想不到有什麼文章好寫,每篇不過兩三分鐘的事,後來沒有心機以為寫了最後一篇, 就收到來自@163.com的電郵,內容很簡單,只說多謝。我想我做人總算有點貢獻,不要看輕自己出的一點小力,或者它會發生像蝴蝶效應的大作用,你不做 就是永遠不會知有什麼後果,同時亦令你永遠後悔,例如我總想起七一沒有膽量去牽冰漓的手,之前的女朋友也就沒有進一步,而兩年半來拒絕了的異性也不計其 數。懦弱的人永遠一生後悔,有改變自己/香港/中國機會放在前面,這次我死都不放過。

2. 當全香港都在發「北京奧運瘋」的時侯,我寫了一篇「奧運聖火令: 白痴的港人才支持北京奧運?」,一下子竟然被一個找奧運聖火文章的中共國找到,或者對他是一記當頭捧喝;

3. 我的另一個算是時事網誌也是在北京奧運時專責轉載來自中共國的小道消息,就是中共國禁絕的消息,後來才得知,似乎是不少中共國的網民在防火長城封鎖它前把 消息轉載到中共國內地處,這次我又做對了一件事。

4. 我的「我對兒童國際公約在香港實施情況的我見」,特別針對大部份香港中小學宗教歧視,剝削學生的良心自由,同時又大罵某些中小學在北京奧運期間搜書包找代 表人權的黃色物件的事,當然也包括了明光社的「豐功偉蹟」,這幾篇寫得不太通順的意見,大慨會令HKSAR在外國人面前難看,HKSAR從來就不敢把香港 的實況向全世界公佈,英文總是把事情淡化了的,例如網絡廿三條的諮詢就中英有別。

5. 我參與「香港科學教育關注組」,南華早報某日以「達爾文的勝利」來形容教育署把這句本來給基右走後門來教智慧設計論、神創論的「教師可以自由提供其他解 釋」加上了「這其他解釋不包括智慧設計論、神創論」,基右就不可以學男同志走後門,這個關注組總共不過十人,示威也只有十人,十人的力量不小吧!

6. 明光社本來想告冰漓、94及阿貝合辨的光明會侵犯版權,這不知是不是因為我寫的文章拆穿了它像美國基右一樣故意把「偽冒網站」(收集個人資料的假網站)和 「抄襲商標」兩者混為一談,邏緝上站不住腳,還是怕公衆反感,於是自然嗚金收兵,後來民建聯再用同一招對付社民連,這就是「禮義廉」的最佳註腳,版權法是 常常被濫用作令對手收聲的工具,又例如MS Windows 對 Lindows就是因為微軟的律師多而且有效率。

7. 冰漓,你5月16日不投票,發夢也別想成為我妻子,我不要政治低B、情感弱智、怯懦到凡事只懂躲在互聯網後,連罵人也不敢膽當面罵的另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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